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要求和《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控烟工作落实,2022年 3月1日,由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后勤保障处卫生科)会同党委学工部、人力资源处、安全管理处、大正物业等部门组成控烟督察队,对南校区教学楼和办公楼的控烟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
近期校园控烟工作成效明显。南校区道路的主干道、教学区、办公区的公共走廊均未发现乱扔烟头的现象。但督察中发现还存在少数人员不在指定吸烟点吸烟,校园公共区域仍然存在乱扔烟头的现象。在教学楼部分隐蔽区域和卫生间有未清理的烟头。
图一:办公区控烟督察
图二:教学区控烟督察
图三:3栋教学楼3楼排烟井外东侧和西侧平台发现烟头
图四:
3栋1楼西侧平台发现烟头
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相关责任二级单位主动对本单位吸烟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全校各二级单位加强校园控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引导师生到学校设置的吸烟点吸烟,同时加强教学楼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保洁工作。学校将不定期对全校的控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生综合测评、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个人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中。对违反控烟规定的师生,特别是乱扔烟头的,将视情节按照校园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文明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